第22期
(总第572期)
2024年10月18日
关于加快打造“滁州公物仓”
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的建议
公物仓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财政资金的有效途径。2023年9月我市市直机关公物仓在市政务中心揭牌,主要为市直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提供便利,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管理,初步搭建起滁州市直公物仓共享平台。截止目前,共接收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物资近100件,在推进国有资产的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上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同时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市县联动不紧密、管理不完善、品类不丰富、覆盖面较小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多方联动“建仓”。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公物仓使用的重要意义,明确公物仓管理办法应遵循的原则、纳入公物仓运作平台的资产范围、主管部门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及公物仓资产信息及时维护等职责,推动闲置资产实现“一体化”全领域流通、“一盘棋”全范围调剂。二是加快建仓步伐。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公物仓共享联动机制,区县可参考市级公物仓,因地制宜地建立公物仓体系,并与市级公物仓联通。大型集中办公区可利用闲置办公用房或以租赁仓库的形式,设置线下公物仓,单独办公区可运用公物仓系统实现虚拟公物仓功能。实体仓内可分为“展示、仓储、维修”三大功能区,满足全市闲置可用公物的仓储需求。坚持实体仓示范带动、虚拟仓链接覆盖,加快公物仓对接互通,推动市、区闲置资产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三是扩大覆盖范围。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种类的公物仓网络,同时对损坏程度较低的资产进行维修翻新。进一步强化行政单位土地、房屋、车辆等重大资产优化利用,拓展公物仓资产配置形式,降低资产配置成本。探索建立租赁资产的供应商库,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将通用资产以租赁方式为使用单位提供短期使用,最大程度地减少一次性财政公共资金的投入。探索将学校、医院等行业纳入公物仓范畴,扩大公物仓覆盖面。
二、集中精细“管仓”。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借鉴外地公物仓建设经验,完善我市公物仓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设置专项费用,建立健全入库、保管、使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把好入仓关、检验关,确保资产“应入尽入”,仓内资产“能用可用”。梳理仓内资产编码、类别、购置年限、折旧程度等信息,逐一建立管理台账。二是优化管理方式。实行集中统一、分类分级管理,对各类资产进行登记和分类。定期定点定人盘点实体仓及虚拟仓内资产,全面厘清资产数量、价值、使用状态等资产家底,确保账实相符,不重不漏。进一步简化公物仓资产调剂流程,提升入仓管理、调剂使用、资产处置、仓库管理等业务办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提高各单位闲置资产入仓、申请调剂使用仓内资产的积极性。定期开展公物仓平台系统使用培训,加强公物仓管理人员配置力量。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维修翻新、物流运输等方面专业化水平,提升仓内资产管理效能,优化资产供给服务体验,避免在仓资产再次闲置。三是强化清查力度。牵头部门每年至少要求各级各部门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和集中入仓行动,提升调剂供给能力。定期查验、及时维护纳入实体仓管理的资产,限期录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仓内资产信息全面准确、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三、灵活调剂“用仓”。一是规范申请流程。各级单位通过财政部门的公物仓平台,有选择地提出资产调拨申请,避免出现设备重复采购和公物资产损失浪费现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是坚持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坚持“能调剂、不配置”“物尽其用、能用尽用”的原则,优先调用公物仓库存,凡可调剂使用的资产,应不再另行购置。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以预算约束推动共享共用,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方式解决,对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所需资产优先从公物仓借用,力求物尽其用。三是适时资产退仓。结合各单位实际使用情况,针对长期无法实现调剂共享共用、发生产权变动、单位需要自行使用等资产,各单位可按照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程序,由主管部门、财政局、市管处审核通过后,及时将有关资产退出公物仓。
信息来源:民建滁州市委会
来源:信息调研室
初审:陈力
审核:刘羽
审签:边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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