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顺(代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我市进行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对重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为做到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建立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处罚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管理和处罚主动作为,日常管理和行政处罚相互促进。加强日常管理与服务,推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处罚手段解决。
坚持人性化执法,创新柔性管理、刚性处罚相结合工作模式。要认真研究“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对违法行为打击同时,要设置具备一定条件的经营场所,为困难人群的就业寻找出路。
强化配合和补位意识,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相互补台。在针对专业性很强的违法事项行使处罚权时,管理部门应该提供专业知识支持,绝不推诿搪塞。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职权行使边界和要求。建议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对行政监管、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如何对接、如何配合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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