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政协
当前位置:首 页 建言献策

(2025年社情民意·第6期)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幸福河湖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4-15         [关闭]

第6期

(总第579期)

2025年4月14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幸福河湖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民盟滁州市委会经济支部主委姚大斌,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反映,近年来,我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聚焦“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六个维度,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通过系统治理、生态修复和科技创新,成功将明湖打造成全国首个“幸福湖”,清流河、白塔河、池河等建成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女山湖、马桥河等建成省级幸福河湖,目前是全省幸福河湖建设数量最多、质量最高、效果最好的示范样板市。但在建设幸福河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滁河上下游水质标准不统一,影响水环境整体达标;二是沿河“环境整治+”不足,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性较弱;三是跨区域协调难度大,水污染联防联控信息共享不足、责任划分模糊;四是公众参与度不高,对节水、护水的自觉性有待提升,社会资本参与治水的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五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较难,河湖生态产品的价值度量、交易路径及市场化机制尚未健全,难以实现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高效转化。

为此,建议:

一、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保障。一是加强政策顶层设计。编制《滁州市幸福河湖建设五年规划(2026—2030)》,明确防洪、生态、文化等阶段目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制定《滁州市河湖生态保护条例》,严控尾水直排、非法采砂等行为。二是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申报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财政部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争取国家级试点政策支持。设立市级幸福河湖建设专项基金,优先支持农村河湖清淤、面源污染治理等薄弱环节。

二、强化沿岸跨区域协同治理。一是构建滁河流域统一管理机制。针对滁河上下游水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议向省级争取,成立滁河流域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沿岸合肥、马鞍山、蚌埠、滁州等城市协同治理。制定全流域水质监测标准、排污控制方案及生态补偿机制,实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污染源追溯与责任划分,提升联防联控效率。二是优化水网连通与防洪能力。通过裁弯取直河道、增设生态浮岛等措施,加快推动滁河干支流水系互联互通,增强防洪排涝能力。

三、强化“生态+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打造文旅融合示范带。以滁河水利展示馆、湿地公园为核心,设计水文化研学、生态旅游线路,形成“水环境治理+文旅+农业”产业链,提升生态产品经济价值。借鉴广东“河湖+水经济”模式,发展滨水康养、水上运动等业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入PPP模式建设生态公园或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推动生态价值市场化转化。试点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机制,量化河湖生态服务价值。学习山东“效益河湖评价体系”,探索生态补偿与收益分配机制。

四、强化科技赋能智慧管理。一是全域推广数字孪生技术。依托明湖数字孪生流域平台,建设滁河全流域智慧管理系统,集成水质、水量、污染源实时监测数据,实现防洪预警、生态调度与应急响应智能化。开发“幸福河湖”公众互动平台,通过“幸福码”等工具鼓励市民参与水质监督、问题上报,提升管理透明度与公众参与感。二是创新生态修复技术应用。在滁河支流及农村小微水体,推广高光谱水质监测、生态浮岛净化等技术,解决面源污染问题。

五、强化社会参与和基层治理。一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推广“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长”模式,引入“记者河长”“企业家河长”等社会力量,形成全民护水网络。结合“世界水日”活动,加强节水宣传与生态教育,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借鉴市公安局“田间警务”经验,将河湖保护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强化矛盾调解与生态执法联动。二是激发农村治理活力。优先治理农村河湖淤塞、面源污染问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河岸花海”“万亩油菜花”等农业景观项目,提升农田灌溉效率与生态效益。

来源:信息调研室

初审:陈力

审核:刘羽

审签:边叶华

分享

  微信扫一扫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政协滁州市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邮编:239000

皖公网安备34110302000262号

皖ICP备07007339号